老公有請律師寫述狀離婚說已寄出不知何時會收到程序如何 - 家暴

Table of Contents

之前因條件談不攏以致有家暴及傷害告速現又限我們母子3人一星期搬離現在居住地,因她的債務付不出來房子若不賣就要拍賣,對小孩子他也不聞不問已一個多月未付扶養教育費連水電也要自己繳至於房子我們可不搬嗎?當初娘家有出120萬有證據或等到離婚後債處理嗎

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9-28
您好由於你們為夫妻關係履行同居地也是原本的房子所以你可以不用理會他不用搬出去不過我建議你要作整體規劃看你到底是否要維持這段婚姻要先確認前提才能作之後的訴訟規劃因為你還有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我認為你還是有籌碼可以跟她對抗的 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9-26
您好~ 冒昧請問您目前先生是針對何等名目來訴諸法律?在
台灣結婚容易,離婚難。夫妻雙方倘若無法達成共識
下和平協議離婚,那麼要結束這段婚姻必須針對現行
法律明文所規範的離婚十大要件做為主要考量。至於
不動產之不分,此不動產是歸屬於誰的名下呢?建議
您能夠先將事情的諸多細節詳述清楚後,夏天才能夠
提供更加詳細的意見與專業方式給您參考,倘若有任
何疑問或是需要協助可以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或敲我及
時通~祝福您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