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大家留步,給個意見。我老公是個志願役海軍下士,月薪52000。我則還沒工作能力就未婚懷孕,本來要獨立生下來自己養,但是老公婚前許多事未對我坦白,使我當時完全信任他並嫁給他。婚前他說:”房貸一個月二萬元,房子是登記我的名字,就是我們兩個的。”此外,他們還有寫保證書一定會讓我完成學業。那棟房子雖然是我老公在繳房貸,但其實他幾乎都在軍中,而且還要服役十幾年,所以房子說穿了是公婆買給自己全家住的,然後讓兒子繳
老公繳房貸,地竟是婆婆的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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