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個依賴性很重ㄉ人 遇到事情只會逃避 個性很不合 只想靠人幫助他 現在我跟他一人住一邊 這樣子生活已三年 他不要離婚 說好每月拿10000元給娘家媽媽帶2個小孩 結果一年只匯5到6次錢 每次錢都會越來越少 要不就不聯絡 也不來看小孩 一年才想到打個2至3次電話 問問孩子有沒有想爸爸 我自己離鄉背景在外工作 我好累 媽媽說辛苦一點把小孩養到國中畢業 小孩已小三和小一 壓力好重 我想要離婚 沒有錢請律師或找徵信 不去工作又不行 家人讓我壓力好重 我好想放下一切什麼都不管 法律我也不懂 我該怎麼辦 有誰可以幫助我
老公都不拿錢回來有小孩要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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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方3年未盡膳養的責任
政府有免費的律師服務
打電話去問這種情形要怎麼處裡最好
http://www.womenweb.org.tw/MainWeb/SocialService/i...
意見信箱([email protected]) 婦女聯合網站管理委員會
把自己的情形詳述
問婦女機關團體
http://www.womenweb.org.tw/mainweb/sistertalk/inde...
裡面是婚姻討論區
或是勵馨基金會總會02-23679595
台北市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9359595
http://warmlife.womenweb.org.tw/default.asp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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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危機傾訴團體
婚姻法律諮詢
自我成長課程
會員交流活動
社會資源轉介
刊物出版
社會教育
一對一婚姻協談 / 夫妻協談
單親家庭服務
聯絡晚晴與服務時間
2006-07-02 15:17:08 補充:
我朋友是因為家暴但也是自己去問婦女團體去訴請離婚的只要你把自己的情況詳細告訴法官並詢問婦女團體將自己的情形詳細告知她們都會樂意幫忙的重點一定要提出來對方在外3年少有聯絡小孩都是娘家養育(要申請托嬰費外面1個月的費用先問好)未盡結婚責任跟義務(養育妻兒孝養父母伴隨的是義務、養家的責任)違反貞操義務及發生家暴事件時的精神賠償:外遇、家暴等事件違反了婚姻忠誠義務、破壞生活和諧並侵害他方權利,因此可以向侵害之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2006-07-02 15:49:32 補充:
名 稱: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四 編 親屬第 二 章 婚姻第 五 節 離婚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參考資料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
但是你可以詢問113====>你的情況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老公不拿錢給你間接影響到你和孩子的生存= =+ 你可以問你老公要不要離婚!(離婚就還好)但是如果他堅持不離婚又不給贍養費的話..........你可以打打看113問你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 ( 如果113不理你的話= =就找報章雜誌的電話打給記者叫他們報導"政府無能不負責"這篇報導 )總是有辦法的^^"小孩永遠都是無辜的!不要因為妳老公而斷送你和你小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