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民遞表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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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nice (死胖子)》之銘言:
: 各位好:
: 我的綠卡於1/3/2021會滿5年,請問:
: 1.如果我在12/2020遞表,
: 遞表後的三個月是不是要ㄧ直待在該州?
: 2.如果ㄧ直等不到打指紋通知,
: 我可以自行walk in嗎?還是ㄧ定要等預約?
: 3.我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離開美國?
: 要等打完指紋嗎?
: 感謝各位解惑!


想藉這個問一下我的狀況

一月底已送件 疫情前已按完指紋

原本所在區域等待時間差不多15個月

目前網路上查應該是要等到明年五月

從拿到綠卡開始就一直長期住在美國

只有旅遊或工作出差會出境

因為疫情關係 在七月底帶著小孩回台灣

請問如果在明年一月以前快速回美 再馬上返回台灣

這樣面試的時候會被刁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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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20-09-26
你在面試前不可以長期住台灣。你需要準備許多證據證明你沒
有中斷居留,例如持續在美國交房租、持續在美國領薪水、
直系親屬在美國等等
Liam avatarLiam2020-09-30
我還是有在交房貸 仍舊有持續領美國薪水 只是為了小孩留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0-02
在台灣 先生仍留守在美國 這樣仍舊不行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0-03
先生就是immediate family,所以這樣是OK的,但你要保留證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10-06
據;證明房子還是在使用中沒有出租,先生還在工作等等
Cara avatarCara2020-10-11
你的原文沒說你的先生還留守在美國;資訊不夠完整
當然,你如果一直住台灣,你的居留時間就會逐漸不到一半,就
Linda avatarLinda2020-10-15
會出問題;而且面試官一定會懷疑你是否打算中斷居留,會要你
拿出證據;所以你就要開始準備好所有的證據才能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