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個問題在這裡問恰不恰當
我想請問股票報稅問題 (我是PR)
假設我在
1月買了 A 100 股 成本 1000 塊
2月買了 A 100 股 成本 2000 塊
3月賣了 A 100 股 賣得 3000 塊
一直到年終不再做買賣 也就是手上還持有100股
那麼我在明年報稅的時候
我3月賣的那100股 是1月買的那筆還是2月買的那筆呢?
也就是說 先買的一定要先賣 還是可以自己選擇有利的呢?
如果是先買的要先賣 就是 short term gain = (3000-1000) = 2000
選擇有利的 我就可以報 short term gain = (3000-2000) = 1000
另外100股因為獲利較多就放一年變成 long term gain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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