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能不能處罰那種亂貼廣告貼紙的店家?! - 社會議題Andrew · 2005-04-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有很多廣告貼紙(例如:搬家公司.鑰匙.馬桶不通.....)貼的自家公寓門口的鐵門或柱子上都是.還有很惡劣的是他貼我新車的鑰匙孔那.讓我很生氣.(嗚...我的愛車)難道無法可治嗎?那樣也有礙瞻觀&市容.可以打電話去痛罵他一頓嗎?還是那是商業自由?!希望在這裡看看大家的意見.謝謝社會議題All CommentsBethany2005-04-09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同法第50條(節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三 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同法第67條:對於違反本法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所在地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對於前項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其罰鍰金額達一定數額時,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之一定比例,提充檢舉獎金予檢舉人。同法第4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同法第5條: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 (市) 環境保護局及鄉 (鎮、市) 公所。Gilbert2005-04-08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 (民國 93 年 03 月 31 日 修正) 第 7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應派員經常巡視社區內之環境,對下列行為應查報並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一 占用社區內公共場所。二 占用共有土地或搭蓋違章建築。三 流動攤販非法進入社區。四 任意停放車輛。五 任意懸掛、張貼廣告物。六 任意放流污水、廢氣或棄置垃圾。七 其他違反共同約定事項。Sandy2005-04-12這應該是歸環保署管吧建議您可以向當地警察單位及環保單位反應Related Posts為什麼神父不能結婚?世界貿易組織曾經推動哪些工作?請問『人類感染的結核病』有可能從『牛隻的結核病』感染而來嗎?為什麼你做就可以我做就不行?勵馨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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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應派員經常巡視社區內之環境,對下
列行為應查報並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一 占用社區內公共場所。
二 占用共有土地或搭蓋違章建築。
三 流動攤販非法進入社區。
四 任意停放車輛。
五 任意懸掛、張貼廣告物。
六 任意放流污水、廢氣或棄置垃圾。
七 其他違反共同約定事項。
建議您可以向當地警察單位及環保單位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