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東部地區 是25年老公寓的一、二樓 想在騎樓擺攤做生意
(不是市中心鬧區)而且沒有人在行走不會影響到行人通行
但是爬文後有大大說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三條規定跟廢棄物清理法罰錢
又有的大大說老公寓的騎樓不叫騎樓叫門廊(或停車位)
權狀屬於1樓所有
請問有無相關法令可以確定我到底可不可以擺攤
如果可以 那警察來我要如何回覆 被開單要如何訴願
請各位達人釋疑 感激不盡
(不是市中心鬧區)而且沒有人在行走不會影響到行人通行
但是爬文後有大大說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三條規定跟廢棄物清理法罰錢
又有的大大說老公寓的騎樓不叫騎樓叫門廊(或停車位)
權狀屬於1樓所有
請問有無相關法令可以確定我到底可不可以擺攤
如果可以 那警察來我要如何回覆 被開單要如何訴願
請各位達人釋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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