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自排駕照可以駕駛手排貨車嗎 - 社會議題George · 2009-11-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持自小客駕照可以駕駛手排小貨車嗎?(1.75噸)我要最新的交通法規(急用)謝謝!社會議題All CommentsMason2009-11-06問:請問持自小客駕照可以駕駛手排小貨車嗎?(1.75噸)我要最新的交通法規(急用),謝謝! 答:首先要更正大大你一個問題,沒有 自小客駕照,你所持有的是 普通小型車(自排) 駕照。 持有手排 普通小型車 駕照,可以駕駛 自用的 手排、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小型車,還有 輕型機車[無機車駕照情況下]。持有自排 普通小型車 駕照,只可以駕駛 自用的 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小型車,還有 輕型機車[無機車駕照情況下]。而 小型車 是指 座位等於或小於9人的客車,總重等於或小於3.5噸的貨車及客貨車。所以,持有 普通小型車(限駕駛自動排檔車) 駕照,不可以駕駛 手排 自用小型車。只可以駕駛 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的 自用小型車。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修正): 第三條 第一項 第一、二、三款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一、客車: (一)大客車:座位在十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 公斤之客車、座位在二十五座以上或總重量逾 三千五百公斤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 括駕駛人、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 。 (二)小客車: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二十 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 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 二、貨車: (一)大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貨車。 (二)小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貨車。 三、客貨兩用車: (一)大客貨兩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並核 定載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十座以上,並核定 載重量之汽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 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 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 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第六十一條 第一項 第四款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 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 四、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 第六十一條之一 第一項 第一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之持照條 件係指駕駛人取得駕車之行車條件,除前條規定外,包 括下列規定: 一、汽車駕駛人應依駕駛執照所載之持照條件駕車。 出自: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Zora2009-11-05自排駕照可以駕駛手排貨車嗎? ... .. < --- 不可以!!!這不需要看法規.用腳頭烏來想就會知道了.Irma2009-11-03自排駕照不能開手排車Hedy2009-11-03不行!!手排ㄉ汽車都不能開ㄌ!!Related Posts吸塵器該用多少W心理學((七大問題10點(急20)高雄日月潭二日行程世新大學的社會心理學系如何進入?生物科技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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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要更正大大你一個問題,沒有 自小客駕照,你所持有的是 普通小型車(自排) 駕照。
持有手排 普通小型車 駕照,可以駕駛 自用的 手排、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小型車,還有 輕型機車[無機車駕照情況下]。持有自排 普通小型車 駕照,只可以駕駛 自用的 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小型車,還有 輕型機車[無機車駕照情況下]。
而 小型車 是指 座位等於或小於9人的客車,總重等於或小於3.5噸的貨車及客貨車。
所以,持有 普通小型車(限駕駛自動排檔車) 駕照,不可以駕駛 手排 自用小型車。只可以駕駛 自手排、手自排 及 自排 的 自用小型車。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修正):
第三條 第一項 第一、二、三款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一、客車:
(一)大客車:座位在十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
公斤之客車、座位在二十五座以上或總重量逾
三千五百公斤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
括駕駛人、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
。
(二)小客車: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二十
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
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
二、貨車:
(一)大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貨車。
(二)小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貨車。
三、客貨兩用車:
(一)大客貨兩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並核
定載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十座以上,並核定
載重量之汽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
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
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
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第六十一條 第一項 第四款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
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
四、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
第六十一條之一 第一項 第一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之持照條
件係指駕駛人取得駕車之行車條件,除前條規定外,包
括下列規定:
一、汽車駕駛人應依駕駛執照所載之持照條件駕車。
出自: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
這不需要看法規.
用腳頭烏來想就會知道了.
手排ㄉ汽車都不能開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