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1.因為學業完成已經搬回台灣,室友最近告訴我有收到一封$300紓困金
支票,但是我並沒有申請任何失業補助,請問這筆錢是用什麼名義發給我的?
我需要去退款嗎? ( 我不想變成私有侵占社會福利壓 XD)
2.我搬回台灣的時候順便把銀行帳戶關掉了,但是我上IRS網站查$1400還是
被存進去舊的銀行,應該是會被銀行退款,因為根本不會存進去,
但是室友跟我說她並沒有收到第三波紓困金的支票,我又上IRS查看到這筆錢
在3/21被拒絕後,3/26又被存進去舊的銀行(IRS真的是忙到頭昏了 = =!)
這樣再下去怎麼辦? 他們會寄支票給我原來美國居住地址嗎?
我原本想請室友寄給我的..
3.另外想請問我已經決定回台灣定居,未來不會再回美國了,頂多回去探望朋友
有什麼手續是我需要辦的嗎? 我需要通知政府我搬回台灣嗎?
我目前只知道美國公民在台灣要記得報稅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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