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行人穿越道 - 社會議題Enid · 2013-11-1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交通事故問題警局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如此註明當事人001機車駕駛肇事原因1.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不暫停讓行人先行<第44條第2項>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當事人002行人肇事原因涉嫌行人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請問上述兩當事人的責任比率懇請回答非常心急非常感謝Yabbi敬上...Showmore社會議題All CommentsIna2013-11-141.當事人雖然是綠燈.但行人有優先權.要禮讓行人先行通行.因行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行人保護傘).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Noah2013-11-15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Edwina2013-11-15這個要看不依號誌指示,是指紅綠燈,還是行人號誌燈。紅綠燈只規範車子,行人號誌規範行人。若沒有行人號誌燈,那汽車占主因也有可能是全責。相關法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條及道安規則第103條已明文規定車輛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在道路上是最弱勢的,若無行人號誌規範下,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主權,若有行人號誌燈下,因行人為弱勢一方,且於第44、48條及道安規則第103條已明文規定,汽�Blanche2013-11-14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依文中所述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機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不暫停讓行人先行應為肇事次因行人部分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應為肇事主因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約為7:32.但是機車駕駛人於行人穿越道上與行人發生事故依法需負刑事責任時需加重其刑1/23.加油了筆者為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志工網友若有其他問題可點我的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之...ShowmoreRelated Posts交通事件研判分析表車禍對方沒誠意合解20點台灣性解放團體有誰知道抗癌博士潘念宗在哪看診為什麼要叫台灣海峽不叫大陸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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