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被人用言語性搔擾怎麼辦? - 社會議題Hedda · 2007-11-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為家有惡鄰,每次總用動作和言語搔擾怎麼辦,比如說:他很想x我,很愛我等.........或是總是擺出要作愛的動作,而我每次要錄音卻又來不及,我該如何制裁他及保護自已呢??而且我們當地的警察也拿他沒辦法,我真的很無助,很想揍他,但我又是個弱女子,該怎麼辦呢??Update:他說他是「兄弟」還有躁鬱症,而且還很會躲法律,我就只有先搜證的動作嗎??社會議題All CommentsUla2007-11-11注意 以下解說非本人作品此篇內容為轉貼: 檔案來源~台東縣警察局資訊網性騷擾止步!「性騷擾」這個名詞對大多數民眾來說可能有些熟悉又有些模糊,95年2月5日「性騷擾防治法」施行,宣示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及身體自主,使我國人身安全保護邁向新的里程,各位朋友,您準備好了嗎?「性騷擾」是什麼?性騷擾是一種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違反接受者的意願、不受歡迎、令人產生不愉快的感受,而且言語行為的目的或造成結果,侵犯或干擾接受者個人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正常生活。性騷擾的根源在於性別歧視或偏見,大致可分為語言、非語言及身體三類,語言的性騷擾包括:猥褻的話(聲音)、開黃腔、話中不當隱喻…等;非言語的性騷擾有:不堪入目的文字(影片)、色情圖片(海報)、衣著暴露、暴露性器官、胡亂吹口哨、色瞇瞇的眼光亂瞄…等;身體的性騷擾包含:毛手毛腳、故意親(貼)近、不當碰觸、過度追求…等。性騷擾能不能成立,是以接受到的一方的主觀感受為標準,而不是以行為人自己的看法或認知為準據,縱使行為人主觀上並不認為他的行為舉止不受歡迎或違反接受者的意願,只要接受的一方不歡迎,就屬性騷擾行為,至於是否能構成法律的處罰要件,仍需綜合整體事件的客觀事實加以判斷。觸犯性騷擾的行為人應負什麼責任?一、行政處罰: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二、加重處罰: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三、刑事處罰: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如果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呢?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您可以向加害人所屬單位(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或加害人所屬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如果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者,可就近向警察機關申訴,請求調查。如果有性騷擾相關問題,您可以撥打全國免付費「婦幼保護諮詢專線」:113,或可參考: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網站:http://www.moi.gov.tw/violence/%EF%BC%8C%E4%BA%A6%...此篇內容作者為台東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兼台東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2007-11-13 23:49:23 補充:當然最好要先搜證,有證據對方才能啞口無言不然沒證據對方又硬ㄠ,在法律上他不一定能被判刑還兄弟咧你可以跟他說你也有兄弟哥哥跟弟弟,世上是有法律的最好快點報警處理如果他真的有躁鬱症,那就更事不可延遲了萬一他發作亂來就不好了祝福你Kumar2007-11-09既然他說他是兄弟,那就用兄弟的方式處理他,你覺得如何。Callum2007-11-09性騷擾~基本上是能提出比較具體的~1.言語~你要使用MP3隨身攜帶放口袋~重點是要能錄到比較清楚2.行為~錄影~或是有第三人在廠能做證的情形下~可以作證證據的部分能提出~或是有第三人得以作證在法律上判別有效的~你還是要有報警的實際動作~這種人要智取~若他在你身邊時(記住)幾個重點1.當他出口正要說出相關隱射性的言語時(口袋中的MP3錄音) 就要開始錄音2.若有人(附近的人)能在當時與你同行時請該第三者替你作證3.而你在言語上不要太粗暴(會有毀謗的問題)加油~!Ula2007-11-131 必需表現出你非弱女子2 也可以把他拍下來,並在網路上公佈Oscar2007-11-10你可以很直接的告訴他你不要,要不然就報警,如果他還要就真的報警了。要打他可以拿武器,不一定要用手。Related Posts誰能推荐不錯的卸妝產品...所謂的公共參與是什麼意思汽車-新車保養及訓車問題有關經濟學的問題...請幫我解決...20點喔..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和物價上漲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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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內容為轉貼: 檔案來源~台東縣警察局資訊網
性騷擾止步!
「性騷擾」這個名詞對大多數民眾來說可能有些熟悉又有些模糊,95年2月5日「性騷擾防治法」施行,宣示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及身體自主,使我國人身安全保護邁向新的里程,各位朋友,您準備好了嗎?
「性騷擾」是什麼?性騷擾是一種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違反接受者的意願、不受歡迎、令人產生不愉快的感受,而且言語行為的目的或造成結果,侵犯或干擾接受者個人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正常生活。性騷擾的根源在於性別歧視或偏見,大致可分為語言、非語言及身體三類,語言的性騷擾包括:猥褻的話(聲音)、開黃腔、話中不當隱喻…等;非言語的性騷擾有:不堪入目的文字(影片)、色情圖片(海報)、衣著暴露、暴露性器官、胡亂吹口哨、色瞇瞇的眼光亂瞄…等;身體的性騷擾包含:毛手毛腳、故意親(貼)近、不當碰觸、過度追求…等。
性騷擾能不能成立,是以接受到的一方的主觀感受為標準,而不是以行為人自己的看法或認知為準據,縱使行為人主觀上並不認為他的行為舉止不受歡迎或違反接受者的意願,只要接受的一方不歡迎,就屬性騷擾行為,至於是否能構成法律的處罰要件,仍需綜合整體事件的客觀事實加以判斷。
觸犯性騷擾的行為人應負什麼責任?
一、行政處罰: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
二、加重處罰: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
三、刑事處罰: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如果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呢?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您可以向加害人所屬單位(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或加害人所屬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如果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者,可就近向警察機關申訴,請求調查。
如果有性騷擾相關問題,您可以撥打全國免付費「婦幼保護諮詢專線」:113,或可參考: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網站:http://www.moi.gov.tw/violence/%EF%BC%8C%E4%BA%A6%...
此篇內容作者為台東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兼台東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2007-11-13 23:49:23 補充:
當然最好要先搜證,有證據對方才能啞口無言
不然沒證據對方又硬ㄠ,在法律上他不一定能被判刑
還兄弟咧你可以跟他說你也有兄弟
哥哥跟弟弟,世上是有法律的最好快點報警處理
如果他真的有躁鬱症,那就更事不可延遲了
萬一他發作亂來就不好了
祝福你
1.言語~你要使用MP3隨身攜帶放口袋~重點是要能錄到比較清楚
2.行為~錄影~或是有第三人在廠能做證的情形下~可以作證
證據的部分能提出~或是有第三人得以作證
在法律上判別有效的~
你還是要有報警的實際動作~
這種人要智取~若他在你身邊時(記住)幾個重點
1.當他出口正要說出相關隱射性的言語時(口袋中的MP3錄音)
就要開始錄音
2.若有人(附近的人)能在當時與你同行時請該第三者替你作證
3.而你在言語上不要太粗暴(會有毀謗的問題)
加油~!
2 也可以把他拍下來,並在網路上公佈
要打他可以拿武器,不一定要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