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我在學校
我去問老師事情
結果,就有人趁我不再時當眾跟全班說我跟老師說他們做壞事(我沒有)
全班都誤會我是 ''廖ㄅㄟˊㄧㄚˋ''
班上我的好朋友偷偷告訴我這件事
我真的難過 ,每天都在哭
我真的很崩潰
後來我看到社會課本有寫
誹謗他人可以告他
可以告嗎??
我去問老師事情
結果,就有人趁我不再時當眾跟全班說我跟老師說他們做壞事(我沒有)
全班都誤會我是 ''廖ㄅㄟˊㄧㄚˋ''
班上我的好朋友偷偷告訴我這件事
我真的難過 ,每天都在哭
我真的很崩潰
後來我看到社會課本有寫
誹謗他人可以告他
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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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構成「誹謗罪」
「誹謗」:『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為他們並沒有侮辱你
但已損毀你的名譽
所以是誹謗罪
另外你們是「限制責任能力者」
所以不一定會罰他們
但可以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
方法二:
在學校
這算"霸凌"
一樣.看要找學務處或是老師
鼓起勇氣去說吧
另外補充「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可以找專業的律師來幫忙
誹謗應該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