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人暴力傷害遭受威脅,如何申請保護及如何讓對方羈押?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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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家人租屋在外,突然被房東家人暴打,全身多處受傷及縫合,事後發現似乎施暴者是精神異常,另對方家人全無出面無致電亦無告知家中有精神病患(此人是在我家人租屋後才搬回),經我方提告後,對方皆無到案,事情結果皆未出來,此人多次到我家人工作地方言語威脅,前幾日在我家人下班時又遭受蓄意傷害或說蓄意謀殺也不為過!現行犯被捕,警察說直接隔日移送,但若跟之前一樣人放在外等法院流程,對方又追蹤傷害怎麼辦?警察說只能自危,還說也不知道現在是否是被羈押,那報警提告能有什麼實際作用?我要怎麼知道對方現在是否沒有被放在外面?要怎麼可以申請保護?對方家人放任不管就都沒事嗎?難道要真的上社會案件才有人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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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16
如果對方是重度精神障礙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求償無門 因為在法律上精神異常有一定的期限和程度 必須重新診斷才能確認行為是否免責 所以 要讓該被告被羈押要先否定對方是精神障礙患者 如果是重度轉輕度的精神障礙患者有犯罪行為也要接受法律懲處 你可以要求聲請醫師鑑定報告 證明他目前的精神狀況 行為是否必須接受處罰 因為 精神異常有一定的期限和程度 被告傷害別人被警察當場逮捕必須依照現行犯的程序處理 被告沒有依照傳票指定時間出庭 檢察官可以依法發布通緝將被告拘捕到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1-17
似乎施暴者是精神異常
---除非真的能證明是精神異常
不然不能以疑似來處理
Damian avatarDamian2016-11-19
施暴者精神異常,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話,他本人得負擔刑事責任
並接受強制治療,但這方面台灣法規與執行面還有問題
如果有監護宣告的話,監護人(家人)得負起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