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住在親戚的隔壁(爸爸的叔叔),前幾天發生口角,後來在我家門前叫罵,我爸出去要跟他論理,一到他身邊被他抱甩在地三次和打頭三拳,我爸都沒回手,事後幾天我媽有去跟他們理論說我爸有受傷,叔叔堅持他沒有錯又說是我爸自已要跑出去給他打的。讓我們全家很忿怒決定提告。想請問一下各位:1.提告傷害罪想附帶民事賠償,我們先去警察局報警跟直接去地檢署提告,會讓附帶民事賠償的成立有影響嗎?哪個比較好提告?2.提告中如果叔叔想來
被親戚打,提告傷害罪的相關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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