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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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唷~
離婚要怎麼辦理丫~
我跟先生目前是分居的狀態~
那我要如何辦理離婚丫~
那小孩子的監護權~
要如何爭取呢?
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就是小孩我一定要~
有誰可以告訴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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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07-06-09
不曉得您的先生是否同意離婚,如果他同意的話,那就可以以"兩願離婚"來進行,也就是雙方將離婚協議書簽一簽,然後到戶政單位去登記,這樣離婚手續就可以完成了。
如果您不知道離婚協議要考慮些什麼,這裡有個範本,您可以參考一下:
離婚協議書:
http://bigwife.yam.org.tw/ex/example_1.doc

所以,在您看過離婚協議的範本之後,您可以發現,其實要離婚,要考慮的事情還挺多的。

您提到的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您是百分之百一定要要到;但是您也不要忘記,養孩子他也有責任,您可以要求他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直到孩子長大成人。

如果他不願意離婚,而您執意離婚的話,那麼就必須要請法院判決離婚了。

您與先生現在處於分居狀態,就民法1052條的第二款,分居是足以成為"無法維繫婚姻之重大事由"之一的。這個條款的設置用意,在於讓婚姻的受害者,能夠藉以其他無法維繫婚姻關係的理由(比如說家暴、不務正業、沉溺於不良嗜好、性生活不協調、長期分居等),來終止婚姻關係的。

您如果要孩子,對於爭孩子的監護權就要強勢;如果您的孩子還很小,對於您的依賴程度很高,如果必須上法庭,您一定要採用親情攻勢,孩子可以沒有父親,但不能沒有母親這個方向來說服庭上,這樣您的勝算就會更高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07-06-12
戶政事物所辦理要有見證人
離婚協議書大概是3份到5份不等看情況
如果妳先生布讓監護權給你那就要請調解會或是請律師來處理囉
離婚對小孩不是最好的要替小孩找想雙方都是
這樣會影響小孩很多的
如果還有問題增加問題內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