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知道這標題看起來很奇怪,是情是這樣的:
我今年4月拿留學簽來日本念語言學校,但打算念到12月就不念了
可是我的健保費已經繳到明年3月(就是已經繳完了一年份)
12月回國一個禮拜,會立刻再用觀光簽入境(辦入籍)
也就是說我想知道從我再入境日本~拿到配偶簽的這段觀光客身分的時間內
若是生病了能不能使用我已經繳錢的留學生健保的身分去看病啊...?
因為在留卡被收回,再加上也不是學生了,理論上好像不行
如果不行,我是否要在回台灣前去區役所辦退保退費(可以退費嗎?)
然後等拿到新的在留卡後再重新辦理健保?
謝謝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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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這標題看起來很奇怪,是情是這樣的:
我今年4月拿留學簽來日本念語言學校,但打算念到12月就不念了
可是我的健保費已經繳到明年3月(就是已經繳完了一年份)
12月回國一個禮拜,會立刻再用觀光簽入境(辦入籍)
也就是說我想知道從我再入境日本~拿到配偶簽的這段觀光客身分的時間內
若是生病了能不能使用我已經繳錢的留學生健保的身分去看病啊...?
因為在留卡被收回,再加上也不是學生了,理論上好像不行
如果不行,我是否要在回台灣前去區役所辦退保退費(可以退費嗎?)
然後等拿到新的在留卡後再重新辦理健保?
謝謝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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