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想要將i140及i485一起送件(目前拿H1B visa,eb2),
想請教一下大家,
1.若是i140及i485一起送件,在送件後大約二個月內,
人有可能會出國一下子,大約一個月內,
想請問大家,在還沒有拿到AP時,也還沒拿到收據時,可以出去嗎?
2.若是第一點是可以出去的話,那在表格中所填寫的I94號碼便會因
再次入境美國有所不同,那回來後需要做什麼更改嗎?
3.配偶是在i140及i485一起送件時送好,還是等到i485再送就好了呢?
4.大家認為是i140及i485一起送好?或是分開好呢?這二個有什麼差別嗎?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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