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開始一直要逼我離婚我不要他就言語恐嚇我說放火燒我家..然後動用關西慢慢跟我玩人不要被我找到不然死得很難看(已有錄音起來持續下去一個月了中間有報警不過是聲請保護令也還沒下來去年12月去他公司拿小孩提款卡他握緊拳頭作勢要打我反正吵得不可開交到最後警察有來後來她又跟我朋友說他把公司的監視錄器要拿去當作離婚證據我已經收到離婚要開庭通知不過有的很扯像溫泉自己他要去的後來說不要去叫我去找人我PO到即時通上說徵求
請問一下這樣會判離婚嗎?算不算恐嚇?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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