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自已名下的房子,可是老公的小姑姑有,現在想搬出去住。也想把戶籍遷出來,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我沒工作,又養三個小朋友,可是戶長是老公的爺爺。有去鎮公所問,他說,爺爺算下來,65歲以上才算無工作能力:我公公住外地,不過戶籍沒牽出去;大姑姑嫁人了,生了兩個女兒很大了,也算在內,二姑姑(已婚,一子一女)送親戚養,我不知道算不算,小姑姑住家裡,老公在大陸做生意,育有二子。我老公的妹妹(未婚),學歷高,賺得錢多。☆
請問一下遷戶籍,小家庭,沒房子在名下,育有三子。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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