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今天收到監理站寄來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我因為酒駕超過0.55(公共危險罪)它上面寫我要罰緩45000元且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機車駕照)要在100年7月8日前繳納繳送.....問題是我去給檢察官開庭以後由於我拒絕了檢察官的緩起訴~檢察官說要我等法院法官開庭判決~~~我現在還沒收到傳票要我去法院開庭~~請問不是要等法院判決完以後才開始算要去監理站處理紅單的日期嗎**這張監理站寄來的裁決書**我要依照他的
請問一下酒駕公共危險罪監理站寄來的裁決書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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