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如離婚是否需付贍養費,生活費,教育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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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從去年12月24日結婚至今,有經常性家暴,但是只有4月16日有去驗傷跟備案,於5月21日只因為他說沒人關心他,我跟他說如果不關心妳,就不會叫妳少抽一點菸,你硬要我買給你,我也買了,但那不是關心,反而是害妳 (因為沒買會被老婆打,而且3月初已確認懷孕,不是因為懷孕才要他戒煙,因她身體欠佳,支前常因她說到煙的事被打了,還是跟他說少抽) 結果他整個抓狂,猛朝我臉頭部已拳頭重擊,其中一拳打到喉結側邊跟頸部,至今仍不舒服,但因為之前也驗傷,所以考慮到驗傷費用750元,所以沒在去驗傷,隔天一聲不響的自己坐車回桃園,至今仍不打算回來,只因為他說我之前除了工作,都沒陪他出去玩,問題是之前都被她吵到1天睡眠1~2小時,導致身體負荷不了失去工作,沒有進帳哪有錢外出,且長期索討生活費(找到新工作時,因為滿1個月,當月只領13900元,但我也給了他8000元,剩下的5900元也需繳她的手機費跟娘家的網路費,並供應1天1~2包的香煙,跟產檢費用,並需繳我的信用卡費跟網網路費),給于他的生活費只會進他存摺,我支後的薪資還需從自己身上僅存的2000~3000元的吃飯錢(扣除信用卡費跟網路費),這2000~3000元的吃飯前還得幫他繳她的手機費跟娘家的網路費,並還要供應1天1~2包的香煙,跟產檢費用,導致自己沒錢吃飯,還得跟兄姐借錢吃飯,但當牠之到我有借錢,他就會要我再買她要的東西,從結昏至今瘦了10公斤,所以於6月時岳父要我先不用給他錢,要我把自己調養好,所以她覺得我沒給他生活費讓她很生氣,傳簡訊3字經,還嗆說要把小孩拿掉,她也經常吵著要離婚或拿小孩,初期不順她的意,她除了吵還會槌自己肚子,說要把小孩打掉,不過我會去保護她的肚子,剩至因為無法滿足她金錢上的需求,把我照片PO上臉書,說我拋妻棄子,不負責任,還曾於我發燒至39度時,在12小時內要求行房達3次,我曾跟他說我人不舒服,難過的要死,你還要做愛喔,她說我想要就是要,如不服從不是被打就是言語汙辱,更曾應她玩接龍解不開,居然手指彈我蛋蛋(睪丸),也曾於對我家暴時攻擊過我下體,有一次還差一點睪丸被掐爆(已經抓到掐下去了,我往後移動,所以只痛未傷),----雖然他對我不好,不過之前的甜蜜讓我想試著去維護這段婚姻,不過他從5月21日回娘家至今,仍不打算回來(2人戶籍皆在我家)~~請問~~
(1)因可以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透過訴請履行同居義務要求她回來嗎?
(2)如她不願回來,且不願維持這段婚姻時,可因家暴中之:(A)身體虐待,(B)言詞虐待,(C)心理虐待,(D)精神虐待,(E)性虐待,(F)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G)公然侮辱罪,訴請離婚,且不支付贍養費及未出世孩子的教育費(視情況自行給于),並要求身體傷害及精神傷害與名譽傷害之賠償嗎?以上罪證,除了錄音還有拍照,從4月16日被以拳頭重擊跟腳踹我背踢我大腿之後,回到家都怕被打,一進房就開始錄音
因為結婚至今,我原本的存款除了歸零,還變成積欠信用卡費(之前都繳清),但是她的存款卻越來越多(她的家人都知道,給她的錢只進不出),她阿姨心疼我要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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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12月24日結婚至今年5月22日她施暴後,回娘家至今,若以5個月計算150天,至少有90天~110天被打~~內容如下~~(掌摑,拳頭擊胸,拳頭擊背,拳頭擊臉,拳頭擊頭跟太陽穴,手掐下體,咬頸,咬嘴唇,咬手臂,咬臉,咬身體,腳踹背,腳踹肩,腳踹臀部,腳踢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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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爭取小孩撫養權,法官是否會判給我呢?如小孩撫養權歸我,她是否還需付贍養費跟教育費呢?我怕他會對小孩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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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7-11
您好 其實以你的狀況來說家暴已經足以構成離婚條件但建議你保險一點先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如果對方仍不回來你就已遭精神虐待.惡意遺棄.及兩造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訴訟勝算很大的至於監護權部分小孩尚未出生縱使出生也是他在照顧你要爭取恐怕有難度但至少你可以有探視之權利除非你能證明他不適合當監護權人否則機會真的不大 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Poppy avatarPoppy2012-07-14
你有沒有考慮去申請保護令因為這樣對你之後要訴請離婚跟小孩ㄉ監護權比較有勝算....你有驗傷單ㄅ你就把對你有力證據準備好
2012-07-12 12:33:29 補充:
你也可以打113............你在那個縣市ㄚ.........在你ㄉ所在地社福機構去尋求幫忙ㄅ要說ㄉ可憐點說不定還有些補助可以拿.........對你多少有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