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暴可以請求賠償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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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夫妻兩人因為打架,被送到醫院,太太臉部被丈夫用刀子劃破,而丈夫也被太太割到手幾手不能動。當時社會局認為這屬於家暴而介入,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刑責,或是妻子可以請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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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05-04-15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    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罪者,謂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    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本法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    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第十三條 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後,除有不合法之情形     逕以裁定駁回者外,應即行審理程序。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     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     通常保護令︰     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       家庭暴力。     二、禁止相對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       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       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處分行為或為其他假處       分。     四、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       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       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       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       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       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必要       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       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九、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       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十、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精       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十一、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     十二、命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        命令。第十四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     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     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之期間為一年以下,並以     一次為限。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     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不過這個案子應該是傷害罪夫妻互相傷害對方因此應該依據刑法傷害罪論罪如果妻子是被丈夫毆打而自衛造成丈夫受傷正當防衛有過當因此還是有刑責同時如果無法證明妻子在這個傷害案沒過失也無法要求賠償刑法相關條文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3 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lvira avatarElvira2005-04-15
小樂說的才對。。。。。
Ingrid avatarIngrid2005-04-11
@@""我想 這ㄍ屬於互毆ㄅ.刑責則要看檢察官.決定起訴誰.至於妻子ㄉ賠償問題.......我想傷ㄉ重ㄉ 那ㄍ 比較會有獲的理賠的勝算.....不過大部分 還是 最後還是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