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懷孕了或即將生小孩而被解雇了我要如何做?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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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請問我懷孕了或即將生小孩而被解雇了我要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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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1-02-10
現行產假規定 勞基法第五十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員工需要了解,公司就產假天數、產假期間工資的發給等規定,都不得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因為勞基法的各項規定係屬最低標準,雇主自行就勞動條件所訂的規定,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勞基法第五十條中,產假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2-10
如果你是因為要生小孩而被解雇,可以告到勞委會,我之前在我那家公司,工作半年多懷孕,主管一直唸唸唸,我一講到勞委會,他就閉嘴不講話了。因為我那家公司聽說在我之前,就是有人懷孕而且也因工作間差點流產,到縣立醫院安胎,還不算病假,還請病假還要求產婦到醫學中心,拜託現在大家都去診所婦產科生產好嗎?這鳥主管還要醫學中心的診斷書,她腦袋一定有問題,還是老了變態了。主管一直刁難那同事,所以他們也賠了不少錢呢!最��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2-1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本會地址:10346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圖片參考:http://gee.cla.gov.tw/images_1/But_Map.gif本會電話服務中心:02-8590-2567 本會總機:02-8590-2866 本會傳真:02-8590-2960...
Enid avatarEnid2011-02-10
你好現在有兩性工作平等法,所以基本上是不能這樣的,你可以撥打勞工局的申訴電話,表達不平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