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要開第一次調解庭,我的先生在我去遞出訴狀後五天也去遞出酌定臨時面會聲請交往的聲請狀,從吵架他回到婆家住開始至今我每個禮拜都有讓他看小孩,只是沒讓他帶回去過夜請他要看孩子到娘家這裡來看,我不懂他去聲請這臨時會面交往的點在哪,而且上面寫時間是每週四下午七點他要帶回去婆家過夜到每週六下午七點才要帶回來我這,我們的小孩子現在才九個半月(之前小孩回去那過夜回來,晚上睡覺都會大哭,當時我也試著跟先生溝通,��
請問我該如何做...我要爭取監護權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