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拿到綠卡前後台灣收入如何報稅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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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一個關於報稅的問題.

我是由於依親(配偶是公民)拿到的綠卡.
去年 (2009) 決定全家搬到美國,
6月份開始在AIT申請移民簽證.
8月份拿到移民簽證,
並在10月份赴美報到並拿到綠卡.

可是台灣的工作還沒有告一段落, 在美短暫停留後, 回台灣繼續把工作完成.
預計這一兩個月全家才會在美國真正定居下來. (之前全家人一直住在台灣)
在2009年內, 我和配偶除了銀行利息外都沒有美國收入.

我的問題是, 在2010年報稅時, 我需要在美國報稅嗎? (我想應該要)
如果要的話, 我該如何報稅呢?
是把台灣全年的收入都計入 gross income?
還是 10-12月的收入計入 gross income 就可以了呢?

如果有什麼文件我應該要讀的, 也請不吝告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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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2-27
這種算dual status; 請詳讀pub 519
Adele avatarAdele2010-03-02
聯邦稅不管你住哪裡(海外)都要申報,利息也要報(過200)
Yuri avatarYuri2010-03-03
前陣子才海外大追稅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3-06
建議樓上也可以參考一下pub 519的dual status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