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不清楚是否應該發在這..
我預計6月底要跟學校去加州短期交換50天
因為我沒有護照 學校說會找旅行社幫我辦
學校方面是跟我說,因為新辦護照的關係
我必須先到戶籍地址的戶政事務所去辦 "人別確認"
之後才能把委託申請書交給旅行社來辦
不過因為我人是在高雄唸大學 戶籍地址是台北
平日要上課要打工 回去一趟非常麻煩
想請問有別的方法嗎 還是說我一定要回台北一趟了?
因為時間有點急迫~~ 沒錯的話6/26就要出發
有上網爬過文但因為資料很多,有點看不懂,所以才上來求助各位
有人知道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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