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結婚綠卡申請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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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家一下
我老公是美國公民 我是台灣人用免簽進入美國
最近我們在美國結婚了 現在在準備申請綠卡:

1.因為我想把全部申請表一次送件(I-130/I-485/I-864/I-765/I-131/G-325/I-693)
Instruction有說如果I-130與I-485一起送件的話 要一起寄到Chicago那個地址 所以我可
以把上面我要送的申請文件和支票和一堆附件影本全部都寄到Chicago的地址,對嗎?

2. 在I-485/I-765都有問到current status
因為我免簽三個月還沒過期 所以我還是填visitor,對嗎?

3. 申請I-131後 如果壓指紋完我就離開美國回臺灣 之後如果AP寄來了 再請我老公寄到
台灣給我 我就能用AP回美國了對嗎?所以如果我在台灣一直沒有收到AP 就只能一直待在
台灣不能回美國了嗎QQ

謝謝好心版友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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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7-03-21
是765才對;1可詳讀各份的說明書 2是否過期不是重點,WT
3拿到AP才能離境,否則視為放棄485;不能只蓋完指紋就離境
Dinah avatarDinah2017-03-23
謝謝樓上 已改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3-26
本來想說很多人都會將I-485/I-765/I-131一起申請 所以是
不是一定都要follow I-485寄到同一個地方@@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3-30
I-765/I-131的說明書/官網有清楚的資訊,涵蓋了所有狀況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3-31
你會問這個問題就表示你沒有讀官網/說明書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4-03
i-130/i-485 一起送件 寄芝加哥沒錯 詳情可以參考 chris大
提到的說明書 (我記得在其中一份的最後一頁)地址有分郵局
或是其他快遞公司 不要寄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