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問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公證結婚後在台灣登記的問題..
之前公證完已經請友人幫忙取得官方英文版證書~
那時候不了解流程 未在美國申請中文譯本
目前手上有3張文件 其中2張 在左上角有"CLARK COUTRY NEVADA"的字樣
另一張在右邊有"orogial affidavit"
想請問兩個問題:
1.若要在台灣完成登記 我需要再跑哪些地方呢?
2.所謂的中文譯本 我該翻譯3張中的哪幾張呢? 哪邊有代為翻譯的管道呢?
在網路上查詢過相關文章 有一說法是持中文譯本至民間公證人處
然後到外交部的結婚登記窗口辦理
另一說法是自行翻譯後到法院公證 (未提到外交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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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公證完已經請友人幫忙取得官方英文版證書~
那時候不了解流程 未在美國申請中文譯本
目前手上有3張文件 其中2張 在左上角有"CLARK COUTRY NEVADA"的字樣
另一張在右邊有"orogial affidavit"
想請問兩個問題:
1.若要在台灣完成登記 我需要再跑哪些地方呢?
2.所謂的中文譯本 我該翻譯3張中的哪幾張呢? 哪邊有代為翻譯的管道呢?
在網路上查詢過相關文章 有一說法是持中文譯本至民間公證人處
然後到外交部的結婚登記窗口辦理
另一說法是自行翻譯後到法院公證 (未提到外交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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