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訴請離婚要怎做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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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如何像法院訴請離婚
我有驗傷單可是沒去備案!是否要先去備案
我想先搬出去住可是怕他說我棄子家裡不顧!可是我真ㄉ無法跟他生活了
那裡有勉費ㄉ律師可資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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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07-29
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判決離婚的要件如下: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十一) II.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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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妳的情況,妳可以主張的是上述第三款和第十一款(1052條第二項之概括條款)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夫妻雖然是負有同居之義務,但前提是"無正當理由"之別居.
但是妳是為了避免再次被家暴,不能算是無正當理由,對方主張本法第1001條拋夫棄子的主張基本上是不會成立的,妳不用過於擔心.
給妳的建議如下:
直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一、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
二、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應填具「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word),向法院聲請。(Adobe Acrobat 格式)
三、聲請通常保護令應填具「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word),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之聲請依被害人之住居所、相對人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提出聲請。(Adobe Acrobat 格式)
先作暫時的緊急處分 快快樂樂搬家去
接著再去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訴狀不會寫沒關係
地院門口附近櫃台都會有咨詢便民窗口,妳可以去詢問看看
另外法律輔助基金會的公益律師,也不一定是完全免費,畢竟它
性質上還是屬於一個私法人團體.
話說回來,基本上證據充分,程序正確的話,婚是一定離得成的.
至於律師在離婚訴訟上的功用,是是否能爭取更多的贍養費和婚後財產的關鍵.
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如果妳還有考慮到金錢分配上的問題,才有必要聘請律師出馬.
妳自己斟酌一下~
Agnes avatarAgnes2009-07-29
~全省婚姻徵信社~邱專員~為你解答
第一點~驗傷單有不一定可以成為離婚條件..要看嚴重性..法律是不公平
第二點~你要離婚.請問你老公有外遇對象..如果他有外遇..先收集證據.在抓姦..抓姦後你也可以要求.狐狸精與你老公協調金額.
第三點~如果你老公沒有外遇對象..我有辦法..可是你要找我.我第一行.有寫喔..找看看
第四點~還有離婚後.贍養費問題..如果你每月每月拿..我可以跟你保證你會拿不到幾個月..就不給你.要就一次拿
2009-07-28 15:55:58 補充:
第五點~律師跟我門處理方式會不一樣..律師幫你處裡一定會說很好聴.如果你老公不給你前你再告他..你想看看..你老公惠不會把錢臧起來..只要你老公銀行戶口.不存錢.你也沒則~法院也沒則
第六點~只要你老公有外遇..你一定有錢拿..要抓姦一定要找專業人員..很多人說抓姦很簡單.其實不簡單..你可以上網找新聞看看.你就知道ㄌ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8-01
妳可以去找 每個縣市都有((法律扶助基金會~!!!)) 他會審核你的資料  如果輔合資格  你就有免費律師 幫你嚕  希望友邦你到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