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有一天不午我開車在街上老伯擦撞(只是右方後視鏡與他擦撞),事情發生後,有帶老伯於附近診所就醫,本欲與其合解,(因老伯只是腳背部分些微擦傷)並拿身上所剩餘的二千元要給老伯當醫藥費,但老伯不肯,堅持要報案,後來因車子擋在路上需移車,又考量朋友的車子可能未繳交稅金,擔心報案後會連累朋友,於是就開車離開診所。事後警察通知我到案,我又與老伯談合解,他說他有去照X光,小腿骨頭有裂傷(但他行走都很正常),他也跟我表

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1-05-29
智多星回答你~有一天不午我開車在街上老伯擦撞(只是右方後視鏡與他擦撞),我方可能因未保持安全間距為肇事主因,建議釐清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事情發生後,有帶老伯於附近診所就醫,本欲與其合解,(因老伯只是腳背部分些微擦傷)並拿身上所剩��
Eden avatarEden2011-05-25
膝蓋瘀青求償6~7萬和解6萬5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四萬五算客氣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5-26
所謂的肇事逃逸'應指完全不理會受傷者直接逃離現場'你在車禍發生當下'有送受傷者就醫'在開車離去應不構成肇事逃逸'你應該有保留醫療收據吧'此為不構成肇事逃逸的重要證據'至於過失傷害'老伯所要求的四萬多元的賠償金'法官不一定會照告訴人的要求判賠'另外公訴罪不能徹消告訴問題'警察未移送地檢署前'告訴就尚未成立'且前文已說'你的情況應不構成肇事逃逸'未必起訴'...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