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就是開過十字路口若是被照相機閃了一下認定疑似闖紅燈
但是車上的駕駛者不是車主
(駕駛是男的,車主是女的坐在副駕駛座,差異很明顯)
這樣的情況DMV或交通警察看到了拍的照片,會怎麼處理呢?
因為當下把整個情況詢問附近正在巡邏的交通警察,她們的說法是
開罰單的程序一定會經過比對照片是不是車主,若明顯不是車主便無法追蹤
這張罰單就不成立
又想知道,照相機拍照的時候車子已經幾乎通過十字路口了
如果照相機閃五次的話,大概閃到第二或第三次前輪就已經不在十字路口內
有人遇過這樣的情況被開單嗎?
爬文有人說好像被開單是因為紅燈時車子還未通過停止線
可是如果照片是闖紅燈的唯一證據
我這個case車子在通過十字路口的時候絕對是黃燈(而且是剛亮黃燈)
感覺就是剛換燈的時候被拍到 @@
為什麼這樣子還會被照相呢,大概是因為恍神開太慢了
可以開40mi的路口開30mi or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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