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去年綠卡樂透中籤後,和老婆於8月12第一次入境美國,11月12出境,
只停留了短短3個月,但在美國生活所花的費用皆是父母提供,自己沒有收入,但在美國
已有開戶銀行,3月份也準備要當兵入伍有當兵薪水,目前已接近報稅時間,
爬了很多文如果在美國沒有收入不須報稅,但又有人說要報稅,想請問大大我這種狀況
需要報稅嗎?
還是只有我老婆需要申報呢? 還有一種狀況是不是需要在美國待多久時間開始才需要報稅?
再者是建議夫妻聯合申報比較好還是分開申報比較好呢?
感激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小弟先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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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停留了短短3個月,但在美國生活所花的費用皆是父母提供,自己沒有收入,但在美國
已有開戶銀行,3月份也準備要當兵入伍有當兵薪水,目前已接近報稅時間,
爬了很多文如果在美國沒有收入不須報稅,但又有人說要報稅,想請問大大我這種狀況
需要報稅嗎?
還是只有我老婆需要申報呢? 還有一種狀況是不是需要在美國待多久時間開始才需要報稅?
再者是建議夫妻聯合申報比較好還是分開申報比較好呢?
感激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小弟先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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