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告訴我這樣的情況我可以到勞工局申訴嗎?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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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但是剛好滿一星期時,老闆叫我不用來了,原因是:夜班的工作需要男性來作。
請問這樣我可以到勞工局申訴他們嗎?
1.報到到現在都還沒幫我加勞健保。
2.老闆打電話給我也說並非我工作能力不行或是行為不檢,純粹就是因為"我是女性",安全考量夜班要男的。(還有就是他們自己內部人馬的問題...好像我不是他那一派的就把我開掉..),
3.那他這樣叫我來就來叫我走就走,我就一點保障都沒有嗎?他們會不會用什麼試用期不適任的名義來反駁我呢?
拜託有經驗的大大告訴我這樣的條件可以形成申訴嗎?可以的話我再打電話到我所在的勞工局去申訴..
申訴流程應該準備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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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07-07-23
看來這公司你應該待不下去了....告他吧...
1.沒幫我加勞健保--檢附當初你的錄取證明及你上下班上班刷卡資料(或足以證明你確實於該公司做過一星期)
2.你有任何證據(包含錄音)表示他有說"因為你是女性"嗎?如果有,依照就業保護法,他們已經達到性別歧視的程度,這部份從今年3月15日起要開罰的
3.那他這樣叫我來就來叫我走就走,我就一點保障都沒有嗎?他們會不會用什麼試用期不適任的名義來反駁我呢?--相信我,一定會
Susan avatarSusan2007-07-24
你好ㄚ
很同情你
光他沒幫你加勞健保就可告他了
且他要男生 在面試時候就該跟你說ㄌㄚ
真是爛主管
贊成你去申訴
申訴部用什麼資料
只要你清楚公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