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時當保人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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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男方購買房屋女方當保,男方對女方家暴,女方訴請離婚判準離婚女方沒有拿到任何金錢,男方房屋也算是財產一部分,法院判決男方房屋不需要分給女方,原因購買房屋是在結婚前,問題房屋當時女方當保證人,就算不判給女方一部分就算,連女方要退保證人多不行,過了一兩年現在聽說男方又向銀行貸款8~90萬怕越借越多超出房屋基本額,如果男方又不還錢,房屋被拍賣後不夠償還,連帶保證人要負責,請問大大有沒有相關資料及處理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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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2-08-23
如果男方又不還錢.房屋被拍賣後不夠償還.連帶保證人要負責..根本不用等到房屋被法拍.銀行通常就會先豋門來要債了..實務上.除非借款人提供條件更好的連帶保證人或更有價值的擔保品.不然只剩下把錢全部還清.讓契約自動失效這一途..退保?只有上面這兩種方式...其他的方式?債權人銀行願意當然可以..一般的小老百姓不想再繼續當連帶保證人..只有上面那兩種選項..2012-08-2319:36:19補充:所謂連帶保證人即是拋棄先訴抗辯權的保人.相對於債權人而言.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