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越南先進,
小弟6月份即將到胡志明工作出差一年,公司給的出差補助有兩種選擇
1.按一天40美金上限 實報實銷報銷,但是品項只能食物類(餐廳,飲料,超市等等)
的機打發票收據,不扣稅按報銷流程轉到帳戶上
2.按一天30美金補助,按匯率直接換算人民幣(現在大陸工作)直接當作薪水扣稅
完轉到薪資帳戶
選項1
優點:一個月最高1200美金補貼,不扣稅 缺點:消費都要找價位高的餐廳,並想辦
法取得收據,並花時間整理匯總,走漫長的報銷流程
選項2:
優點:簡單方便,吃東西可隨便打發,變成實質薪水補貼 缺點:一個月少300美金,而
且必須扣稅實際到手約$750,一來一回與選項1差約450美金
我個人是想選方案1 請問各位前輩,在胡志明餐廳吃飯取得票據難易程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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