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A:台資母公司
b:在越南的台資子公司
c:在越南的台資子公司
最近平陽海關特別審查文件
我們是C,通常都是開立出口海關單,然後送貨到B
然後由A付美金給我們C,這樣我們有逃稅疑慮嗎
但越南海關說這樣不行
開立海關單必需是加工出口,不然就是在保稅
不然就是A和B證明是同間公司,通常很難
唯一辦法是C直接開紅票給B付款,直接越南當地交易
請問這樣理解沒錯嗎?
那在不開紅發票的狀況下,證明A和B也挺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維持原作法呢 謝謝
--
A:台資母公司
b:在越南的台資子公司
c:在越南的台資子公司
最近平陽海關特別審查文件
我們是C,通常都是開立出口海關單,然後送貨到B
然後由A付美金給我們C,這樣我們有逃稅疑慮嗎
但越南海關說這樣不行
開立海關單必需是加工出口,不然就是在保稅
不然就是A和B證明是同間公司,通常很難
唯一辦法是C直接開紅票給B付款,直接越南當地交易
請問這樣理解沒錯嗎?
那在不開紅發票的狀況下,證明A和B也挺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維持原作法呢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