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轉彎被紅牌重機擦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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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狀況  我方為自小客車  對方為1200CC大型重機我方陳述:7/15:下交流道後行駛153線公路時,我方有注意對方車在我後方。於欲右轉彎路口前,該路段為左彎道,在左彎道前約三十公尺時我方即打右方向燈,並且開始減速至三十公里,我方車過左彎後在十字路口前執行右轉彎前,持續減速至十公里,且在確認右後方無來車後,隨即右轉,右轉後當我方在右後照鏡發現對方時,我方立即停止,對方則來不及閃避從我方右側擦撞,對方駕駛及乘客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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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3-17
由以上陳述內容以個人來判斷,鑑定報告的內容必較準確,而覆議報告內容是乎將大型重型機車視為普通機車來看待,但是大型重型機車比照一般自小客車,享有一般自小客車的路權,也應比照一般自小客車的路權觀念來行駛。這樣覆議內容就對轉彎的自小客不利,也不應該這樣判斷,該路段只有一線道,大型重型機車比照自小客路權觀念,所以應以前車跟後車為關係,不能以轉彎車應讓直行的普通機車為關係,這樣差別很大。...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3-15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有四向行車紀錄器,後、右鏡頭,幫助很大機車超車不當主因或者完全責任沒有影片,就看後面機車怎麼說一直跟前車行駛相同車道,突然超車,那機車可能主因機車說在最右側、最外側車道那就自小客車主因,或者雙方各執一詞無法判定機車受傷,濫用過失傷害,汽車吃力不討好上法院,就看法官的口味喜好(自由心證),這要賭運氣(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