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騎機車發生車禍,主要是對方騎機車從外車道加速超越我車時,突然右轉導致我剎車不及而發生擦撞,導致我受傷,當天在醫院警察希望雙方談和解,對方表示他沒有錯也沒有錢賠償給我,我在當天就到警察局提告,至今四個星期了,對方連一通電話也沒有,我之前已經有打電話告知對方說要將機車估價和維修,之後再打第二通和第三通電話也沒接也不回電話,過幾天要開庭了,請問我該準備甚麼資料和該注意甚麼事情,我打算和對方要求修車費用、因受傷而導致��
車禍事件該如何處理(精神賠償爭取、相關資料準備和該注意的事)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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