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肇事逃逸(內容有點長)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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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號我朋友騎車回家,需進一地下道,當時他已經靠內側要轉地下道了,但後方有車(機車,兩女高中生)要超車就撞上當下他有停下來,不過女高中生就很生氣的罵他是怎麼騎車的,我朋友就直接跟他說不然報警好了女高中生就回答算了算了(一般駕駛應該都會離開吧)結果我朋友回家後就接到警局來電,需要他至警局作筆錄到昨天5/3至警察局作筆錄,對方翻供說我朋友並沒有說要報警,而她們也沒有說算了....當然就各說各話在警局警察是說:民事部份,看他們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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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1-05-05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問題一:有關肇事逃逸部分是否成立部分?答我方肇事逃逸的部分應成立!!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司法實務的判決來看,法院認為「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5-07
簡單說分成兩部份..肇事責任...要判定..大部份是後車的錯肇逃..只要發生車禍..不等警察來處理.有一方報案..另一方幾乎都會成為肇逃....這跟肇事責任無關...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