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送貨員,再上班中發生車禍,交通初部分析肇責,對方七,我方三.所以對方保
險願賠我方車損七成,其餘三成公司如果要我負者合理嗎?我被公司扣除安全
津貼4500元了。問題2,對方和我方都有受傷,對方求償78萬我方保險願意理
賠12萬,如果理賠金額不夠部分,公司是否該替我處理?問題3,我因公受傷有何
權益因該知道的。
險願賠我方車損七成,其餘三成公司如果要我負者合理嗎?我被公司扣除安全
津貼4500元了。問題2,對方和我方都有受傷,對方求償78萬我方保險願意理
賠12萬,如果理賠金額不夠部分,公司是否該替我處理?問題3,我因公受傷有何
權益因該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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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4500元則需視其約定內容,若其約定違反公平原則則屬於無效,但是可肯定的是其賠償金額不得自你的工資中扣除賠償.
汽車駕駛肇事係對第三人之侵權行為,雇主除有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但書情形者外,應與勞工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後賠償責任之負擔,亦應循司法途徑或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不得由資方逕於工作規則中規定。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以上建議你洽詢以下免費法律諮源單位協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最後,並非因公受傷就屬於職災,請先依法提出申請....(前述單指職災給付保險賠償)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bOvZ1tQsqII%3d 至於勞公傷架期間之權益...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祝順心
1.合不合理要看工作契約扣除津貼是合理畢竟車禍產生了但是理賠要員工吞不合理
2.很簡單啊你說對方過失7依比例對方要陪你百來萬你撥個78萬給他OK啦...理賠金額不足部份~~你公司都要你自己吞了我想你別指望他會替你出
3.工傷跟職災是不一樣的醫生證明跟費用明細先保留吧公司這麼摳搞不好只會給你職災
[email protected]
0931471248
一切都必須先回到原點
進公司時有沒有什麼白紙黑字的契約存在
若無再來論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