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這算造事逃逸?(20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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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媽在我去補習班的路上有一台a車在b車前面a車要彎進一家店面的門口沒有打方向燈.就直接切出去還煞車導致事b車差一點撞上a車,我們家的c車就因b車緊急煞車而b車和c車前後撞上a車就裝作沒事停了車就進了店家(其實他有看到只是裝作沒看到)之後我們a車和c車就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媽媽就有點生氣就進了店家叫他出來.他就不出來還說:又不關我的事!那我們該怎麼辦?重點是我們倆抬出發生事故都是因為他的"過失"!*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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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11-06-18
提供本人看法及建議如下:肇事逃逸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A車雖與BC二車無碰撞,但其駕駛行為是否與事故發生有相當之因果關係,應由檢察官及法官認定。而本案BC二車事故間,其肇事責任應為C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建議於事故一週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6-16
過失傷害:別人在你四邊騎車或開車,在可以注意的範圍,但是卻不注意,導致不小心撞到你,還不承認是他撞到你,就算過失傷害。--------------------------------此車禍看來是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撞到別人的車。-------------------------------因此你可以打電話至你母親投保的保險公司,詢問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該如何處理吧。2011-06-1422:47:14補充:肇事逃逸: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