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相關問題,釐清責任(急)有發過無回應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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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天就要去調解委員會了,所以會有點趕。我在台中某間學校的下坡路段發生一起車禍車禍原因:我再下坡路段時候,在山坡上往下坡路上行駛,因前面有放學車群,我在轉彎之前做了一個超車,超車完畢,要回到路中央,轉彎時因天雨路滑,碰到雙簧線摔車,當我摔車起來,約往下走三四步要去看車時,突然聽見後面也有人摔車,這輛車為B車,在我走下去與聽見B車摔落聲時約10多秒的時間,之後也看到了C車,但是C車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摔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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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12-03
現在我想要了解的是,A我超車滑倒是我的錯誤,但全部的責任真的都是我?還有另外一點就是,B車後座之人,求償的對象會是我嗎?答:你是主因,他們求償的對象當然是你!不過,未必是全陪。因為...依據道路交通規則99條第四項後段,他們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是次因。如我是車輛事故鑑定委員的話,我認為你有60%比例過失(除非他們無法舉證你超越雙簧線,你若因其它因素跌倒而被後車所撞,這時反而他們要負起賠償責任!如事實以承認當然無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11-30
你所謂的警方蒐證是分析研判表嗎?如果不是建議等30日後警方的初步分析出來後去申請一份!(調解的部分可以協調等分析結果出來在談,除非對方不講理,不然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你的陳述內容並沒辦法分析責任歸屬,尤其是路滑跌倒還是碰撞倒地並不清楚!路權歸屬根本無法判斷!(另外肯定的說是主因的你問他為什麼吧?)還有我認為你有60%比例過失<---這是怎麼認定的也是個問題!這是法官的裁量權...2011-11-3013:29:55補充:假設....鑑定委員不能判定責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