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問題,無調解紀錄與賠償相關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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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去年年底在停紅綠燈時不慎擦撞到前方機車的屁股(小弟也是機車)由於車速不快,但是對方嚇到車子原地倒下,駕駛一開始送急診的時候醫生診斷是壓到腳,而他後面載的人由於側坐所以有摔到屁股,一開始急診醫生診斷骨頭沒問題,但是會痛,後來大約過3個禮拜對方有說較不痛了但是過ㄧ個月後對方又開始說有問題,較大問題就是後面側坐的說骨盆移位了好像是去中醫那邊診斷了,後來都是去國術館(沒健保),而且最近連絡是說天天都去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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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3-11
小弟去年年底在停紅綠燈時不慎擦撞到前方機車的屁股(小弟也是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由於車速不快,但是對方嚇到車子原地倒下,駕駛一開始送急診的時候醫生診斷是壓到腳,而他後面載的人由於側坐所以有摔到屁股,一開始急診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