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事責任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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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中的時候行騎機車在一條路突然之間有一隻臘腸狗衝出來我緊急剎車沒撞到狗卻被後面的機車撞到.後面那台撞我的機車也急煞可是還是撞到"我的排氣管"馬路上有一條他的黑色剎車線而他的"G6機車前面出現小裂痕"後來我問他人有沒有怎樣他卻說**沒看到我機車裂掉喔瞬間有點無言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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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1-23
1.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訴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你原則上你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其他駕駛疏忽存在.尚待釐清.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
Linda avatarLinda2015-01-21
有很高的機會後車未保安全車距後車完全責任(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Belly avatarBelly2015-01-21
您好因為您只有強制險,並沒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在下建議您先釐清是否自己有肇責,若您沒有肇責就不需要負責對方的修車費至於如何時確認肇責?就要請經辦員警送交通大隊做初步事故分析研判,通常30天內會有結果(以台北市為例)可上網查若己製作完成可以到交通大隊聯合服務中心領取要帶:1.��
Mary avatarMary2015-01-22
單純的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後車全責後車須承擔所有的維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