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永久綠卡 affidavits的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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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最近也在申請轉換永久綠卡

想藉著原po標題繼續問申請過的人

請問書信證明中的信件

需要像寫recommendation letter一樣

寫信人須將信封封好簽名在封口

或是像普通封上信封 甚至只有letter沒有信封都可以

另外就書信的部分

請問大家請外州朋友寫好後

直接寄pdf檔給你們

或是需要親筆簽名然後寄信給你們呢?

謝謝回答


※ 引述《biobay (biobay)》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在申請轉換永久綠卡
: 對於要有至少兩人書信證明(affidavits)婚姻真實性這點我有個疑問
: 這個信有規定一定要有公證人公證過嗎? (是不是一定要notarized?)
: 還是把資本資料跟信的內容寫好即可?
: I-751的指示並沒有提到要notarized,但前面前輩分享的有
: 因為要幫我們寫信的友人在外州 如果可以省下這一步會簡單很多
: 請大家分享一下經驗唷 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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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9-07
I-751 Instructions : "5. ... The original affidavit
must be submitted ..."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9-12
Such statement is witnessed ... by a taker of oaths,
such as a notary public ...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9-13
你們的朋友需要去找notary public公證,在他面前簽名,之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9-14
後他會蓋鋼印。公證完後寄給你們。那張"證明"直接用,不需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9-18
要彌封啥的。你們要放進信封移民局也不會阻止你們(收文件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9-19
工在處理時會多些麻煩而已,要把裏頭的東西拿出來才知道那
是什麼
Megan avatarMegan2012-09-22
這不是申請學校的推薦信:) 疑民局也沒要求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