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永久綠卡時不在美國的可能性 - 移民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2018/2/27面試條件式綠卡,後來收到的綠卡日期當天生效,
所以我預計在2019年12月初申請永久綠卡。

但現在家庭可能會有其他計畫,
在美國住到2019年8月後,我們可能會移居英國一年,
因此想請教,請問2019年12月在英國寄件回美國申請永久綠卡可不可行?
屆時若收到收據,是否可延長原條件綠卡一年六個月效期,
我再到期前再回來再次申請永久綠卡?
但我不太確定這一年期間,我是否需要回來住一段時間?

又或者,請問我是否可以在2019年12月在英國申請美國永久綠卡,
需要按指紋時,我再回來按,等到收到永久綠卡時,再持有條件式綠卡入境?

謝謝指教。

--

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8-08-19
綠卡不能不住美國。你必須跑移民監或辦白皮書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8-24
從哪裡寄信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地址依然在美國,有辦法
收到指紋通知、按指紋、面談(有的人必須面談)。你可以
請人把綠卡寄到國外給你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8-24
謝謝,所以請問無論是條件或永久綠卡,都不得離境超過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8-26
180天對嗎?另外想請教,每次停留時間有明文要求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8-27
超過半年就需要出示保持美國連結的證據;超過1年就要白皮書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8-30
你拿不出證據的話就不要超過半年;法律沒規定要待多久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