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騎車逆向行駛人行道,對方沿地下停車場出口行駛出來發生碰撞,主因是我方嗎?如果主因為我方對方為次因,對方要負擔幾成的醫藥費呢?我現在所有的醫藥費將近11萬元左右,貴在植牙的部份一顆門牙要10萬元,其它都是外傷,強制險的部份一顆牙最高只能理賠我一萬元,對方有保第三人任意險,但對方說不見得是他的錯,判決下來也有可能他只要賠一點點的錢就好,目前對方還沒有提出出第三人任意險!!要是對方跟保險公司提出用第三人責任險去
逆向行駛人行道對方沿地下停車場出口行駛出來發生碰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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