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提告嗎?還是我們的錯? -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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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女同學甲 寫了一張都是髒話的紙條 並寫下我和我朋友的名字 在髒話中間還有加=號 我們被罵得幾個人 放學在校門口堵她
想要問清楚為什麼污辱我們 她就逃跑了
隔天 老師知道了這件事 竟然紀我們警告
為什麼是我們的錯? 老師還說要理性面對 我們明明沒動手 沒開口罵髒話 我們只是和氣的問她 為何這麼寫? 她就逃跑..
而且那髒話的字條是丟在垃圾桶!被我的朋友發現
可以構成毀謗罪名? 還是可以公然侮辱? 能對女同學甲和老師提告嗎?

大大認為告知記者會有比較大的幫助嗎?
Update:
難道女同學甲 被我們包圍 而感到害怕 這樣能構成霸凌?
我們也沒限制她的自由 就一直跟著她 這樣有構成?
Update 2:
例如..
陳閃經=乞丐 =垃圾=bitch
陳甲甲=笨蛋=3字經=*****

拜託幫我解決
我好像受到創傷ㄌ...
Update 3:
那可構成毀謗嗎?
Update 4:
跟蹤 我們是在離他很遠的地方 跟著他 幾乎快看不到他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4-02
學校生活難免與同學之間會有些不愉快的時候,
建議可以透過學校進行良好的互動,
也可請學校代為與雙方家長進行協商。
畢竟,要走上法院這一條路,對雙方都是一條要長期抗戰的選擇,建議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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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乃現存教育體制無法忽視,工商社會中無可避免之課題,首重自保(驗傷、證物保存及拍照蒐證)第一時間由校方通知主管機關,家長應立即尋求相關機構辦理(警察局、兒福團體) 必要時可請民意代表或訴諸媒體幫忙,萬不可姑息養奸。此乃淺見,深入之法律問題,仍應以專業司法官之論述為主。
如需孩童個人防護,校學申述陪同 歡迎來信洽談,
多年刑事偵防經驗,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服務。
萬國 偵防顧問社 關心您
[email protected]
Lily avatarLily2012-04-02
我沒看錯吧~!
您是說「您一直」跟著他嗎???
也就是說 「一群人一直」 跟著他???
人家沒告你就不錯了
丟在垃圾桶的紙條~~可能成立 公然侮辱 嗎????
你覺得他有 「公然」嗎??????
倒是您 你有一定的機會 成立 刑法305條 恐嚇危安
所謂恐嚇→指惡害之通知,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
並不限制於 一定要「動手 」
明示 算
暗示 算
直接動手 算
一群人跟著人家 你說算不算?
別想太多了~!沒事化小事吧~!
如果他家 有懂法律的人 您可能不只是警告*1了
2012-03-30 08:50:02 補充:
毀謗 → 指的是 他說了一些不是事實的話,另你覺得名譽受損,「針對非事實」
像這種單純 罵人白吃..等等 跟誹謗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