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構成家暴?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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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我面前說第三者多好?
要我請第三者吃飯
半夜跑到他家去
我都沒錄音沒證據但這都是事實可夠成家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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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avatarIris2009-04-24
依照家暴法第2條: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D0...
或許可利用這2款,但法官還是要依個案判斷,但沒證據,口說無憑,提告在法院也難定罪,無濟於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04-25
當然不構成家暴~不過下次你可以誘導他說這些話~身上帶著錄音筆~是可以告他通姦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4-21
因該是不能
妳老公可以不承認
他可以說是他的好朋友
除非你要有證據
讓他說不出話來
因該才算吧
2009-04-21 00:36:13 補充:
我只是僅供參考
不一定正確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