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屬有前科?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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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曾因家暴案件(施暴者)而被訴請裁定離婚 (距今約已10年),而在前幾天,在
車站等著接返家的家人時,莫名其妙的被在車站等著做生意的計程車司機歐打,
所以到警察局做筆錄,當時警員詢問是否有前科?因為想無做過任何殺燒擄掠的事.,所以回答:無
後來警察於做完對方筆錄時,又傳我家人去作第二筆錄,問我家人為何離婚?
請問:1. 離不離婚與本案有何關聯?

2.因為真的不懂法律,那我家人因家暴離婚,是有前科嗎?

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09-11-05
後來警察於做完對方筆錄時,又傳我家人去作第二筆錄,問我家人為何離婚?
答:訊問被告,除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外,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錄影。又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而未錄音、錄影之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定有明文。此等規定於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之,又為同法第一百條之二所明定。故審理事實之法院,遇有被告抗辯其未有如訊(詢)問筆錄所載之陳述時,應先調取該訊(詢)問過程之錄音或錄影帶,加以勘驗,以判斷該筆錄所載被告之陳述得否作為證據。本案無關部分,您可拒絕警方之詢問,可向內政部警政署提出陳情,請求調查該員警之不當訊問及議處…。
請問:1. 離不離婚與本案有何關聯?
答:無關係,已如前述,可拒絕回答…。

2.因為真的不懂法律,那我家人因家暴離婚,是有前科嗎?
答:請求離婚是民事判決,與一般刑案刑事判決確定後,之刑事前科不同,所以視為無前科,因與「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前科紀錄簡列表」規定不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11-06
感謝各位大大的協助,因為一些事情,一直未能上網看各位的協助,以至未選出最佳回答給予點數,深感抱歉,敬請見諒
嗯,真不知為何被打,而且是70多歲中風過的老人,所以只有被打,無法還手或防衛;也不知為何被訊問是否離婚;離婚時,無被關或罰金,不知這樣是否有判刑
Damian avatarDamian2009-11-05
我的看法會跟麥克的差不多.這跟主題-前科-已無太大關係
警察大人是在辦您的友人.而不是司機哦!
所以真正的過程您沒詳述完整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11-06
您沒坐過牢,所以沒有「前科」。
安啦!
2009-11-04 18:19:42 補充:
看來您痛扁了那運將一大頓,請「補充說明」,再讓我們多知道一點,好讓我也來海扁一次。
運將是驗傷、提告,是嗎?
Dora avatarDora2009-11-07
一因家暴案件為(施暴者),當然就是有前科了,如是受害者也會登記曾經為受害者但就無前科記錄.
二.可能對方不服你的家人家暴行為而故意設計要歐打你,你家人已經中計了.
三.當然你家人應該報警處理,不要與對方歐打就好了,事情已發生了,家人如有受傷趕快到醫院開甲級診斷書及收據證明告對方侵害,
2009-11-05 11:19:42 補充:
刑事責任
發生家庭暴力事件時,對施暴者追究刑事責任
被判有罪者,會被依犯罪輕重判,處徒刑或罰金,無論被處徒刑、罰金或有無緩刑,均會留下前科記錄,施暴者將有不良之記錄。施暴者:若無前科記錄,通常都會有緩刑或易科罰金之機會,並不會真正去坐牢。
Delia avatarDelia2009-11-06

1.被配偶毆打或精神虐待.
2.被配偶限制行動自由.
3.申請保護令施暴者仍靠近.
4.離了婚仍遭施暴者不斷騷擾.
基本上如果有上列的行為.又經過法院判決.有判傷害罪.判妨害自由.騷擾與恐嚇.都是公訴罪.罪名成立.有刑則或判緩刑.這樣就是有前科記錄囉.
離不離婚都跟這次歐打事件無關.被歐就是公訴罪中的傷害罪或重傷害罪.一般條子伯伯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處理.問一堆有的沒的問題.被歐者可以只說一句話.我要提傷害告訴.敘述被害內容.其餘皆屬個人的人身自由...
希望能幫到你...